2021年,烟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629元,同比增长8.5%,比2019年增长12.8%,两年平均增长6.2%。分城乡看,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169元,同比增长7.6%,比2019年增长10.8%,两年平均增长5.3%,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74元,同比增长10.2%,比2019年增长15.8%,两年平均增长7.6%。
2021年,烟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021元,同比增长9.0%,比2019年增长11.6%,两年平均增长4.8%。分城乡看,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4178元,同比增长7.3%,比2019年增长9.3%,两年平均增长4.6%,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472元,同比增长13.4%,比2019年增长15.5%,两年平均增长7.5%。
一、居民收入稳步增加
2021年,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.5%,受上年同期基数抬升影响,增速比前三季度下降0.4个百分点。从收入结构看,居民四项收入全面增长,“两快两稳”态势明显,经营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增速较快,工资性收入、财产净收入增速平稳。
(一)工资性收入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推动力。2021年,全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3804元,同比增长7.8%,两年平均增长5.8%,仍低于2019年的水平(8.5%)。工资性收入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1.9%,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推动力。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受两方面因素影响:疫情防控方面,得益于烟台市较高的疫苗接种率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,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未受到疫情干扰,工资性收入恢复得到保障;政策保障方面,政府出台多项稳就业政策,召开专场招聘会、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措施促进居民就业,带动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。
(二)经营净收入保持较快增长。2021年,全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9638元,同比增长9.5%,两年平均增长5.7%,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5.3%。
(三)财产净收入保持稳步增长。2021年,全市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266元,同比增长6.2%,两年平均增长5.5%,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仅为5.7%。由于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最小(7.7%),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拉动有限。
(四)转移净收入增速加快。2021年,全市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5921元,同比增长10.6%,两年平均增长9.1%。转移净收入是全市居民收入的第三大来源。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是拉动居民转移净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,根据山东省统一规定,自2021年7月份起,养老金等各项社保标准调整落实,离退休人员的退休金、养老金大幅提高。
二、居民消费恢复加快
2021年,烟台市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对消费市场的影响,积极探索、主动寻变,借助新模式、新业态、新技术,全力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,助推居民消费加快恢复。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021元,同比增长9.0%,与2019年相比两年平均增长5.6%,居民八大类消费全面增长。
(一)居民消费恢复到疫情前水平。受疫情影响的居民消费需求集中释放,五一、端十一等小长假以及烟台举办的文旅节活动,带动了居民消费热情,人均消费支出增幅逐步恢复到疫情前水平,八大类消费均呈增长态势,其中,交通通信和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分别增长16.4%、18.9%,增速较快,政府促消费政策成效显著。
(二)居民消费升级进程逐步重启。随着新冠疫情对日常生活冲击减弱,社会生活秩序步入正轨,被疫情压抑的消费需求逐步释放,全市居民消费升级进程重启。居民发展享受型消费支出(生活用品及服务、交通通信、教育文化娱乐、医疗保健和其他用品及服务)同比增长12.6%,对人均消费支出增长的贡献率为54.6%。2021年,居民文化生活和休闲娱乐更加丰富多彩,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同比增长18.9%;交通通信增长迅速,同比增幅为16.4%。
来源: 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